烟草可以导致多种疾病,甚至可以加重疾病而死亡,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控制吸烟、预防疾病已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烟草控制工作,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经全国人大批准于2006年1月9日正式予以实施生效。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12年下半年我校开始全力创建无烟学校,现就控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履行控烟职责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控烟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做好控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进一步加强对控烟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和工作目标,将责任落实到人,把创建无烟学校与建设文明校园、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常抓不懈。
各单位要分别成立无烟学校基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担任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专任教师、辅导员等为成员,承担控烟宣传和督查工作。
二、明确职责,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学校控烟工作
学校控烟工作既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共卫生的重要内容,全校上下要齐抓共管,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与各单位积极配合,要按照国家控烟工作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认真开展各项控烟工作。积极组织师生参与校内控烟协会组织,签订承诺书。
三、加强宣传,健全制度,努力创建无烟学校
1.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各单位应将控烟宣传教育纳入健康教育计划,通过广播、杂志、展板等多种形式向师生传授烟草的危害以及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控烟核心知识和技能。要结合学校开展的无烟校园创建活动,集中开展控烟主题宣传活动,强化师生的控烟知识、态度和行为,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和习惯。
2.发挥教师控烟的表率作用。教师在学校的控烟活动中应以身作则、带头戒烟,通过自身的戒烟,教育、带动学生自觉抵制烟草的诱惑。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发现有此行为的教师年终考核不合格或扣发津贴等。此外还应做到相互之间不敬烟,不劝烟,发现学生吸烟,及时劝阻和教育。应积极倡导和帮助吸烟的教职员工戒烟,摒弃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3.建立健全控烟制度。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场所室内应全面禁烟。校园内主要区域应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校园内不得张贴或设置烟草广告或变相烟草广告并禁止出售烟草制品。各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
四、加强督导检查,努力实现无烟学校工作目标
学校要将控烟工作作为考评各单位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学校和各单位分别设立控烟巡视监督小组,定期对各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寝室楼等公共场所进行检查,如发现吸烟人员、存在烟蒂、烟灰情况,对相关基层单位予以通报,同时将其各类年终评优名额适当削减直至取消,对相关学生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予以纪律处分,力争推进无烟学校的常态化发展。
辽宁师范大学
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