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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介绍信管理规定 

    一、介绍信由校务办公室统一印制。各单位到校务办公室登记领取。
    二、各基层单位以学校名义用介绍信时,须先开具基层单位介绍信,到校务办公室换学校介绍信。
    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开具空白介绍信。
    四、介绍信需由专人保管、开具。
    五、介绍信用完后,存根要交回校务办公室归档保存。

    办公地点:主楼216室